校属各单位: 根据国务院,市委、市府及有关业务部门对“保稳定,保平安,促发展”工作责任目标的规定和要求,现将《重庆师范大学二级单位2008年“保稳定,保平安”责任书》和《重庆师范大学二级单位2008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》(请到学校主页通知栏下载)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复印2份,由责任人签字,并盖上行政章后,于2008年4月7日前交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(挂靠保卫处办公室),待校长签字,并盖上学校公章后,再返回1份给各单位保存。 特此通知 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8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附件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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